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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3月2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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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住房困难补助费如何发给

百事通:

我是一名退休干部,退休后返回原籍,现打算修建私房,有一定的困难,请问国家应发给多少住房困难补助费?

榆林读者张雨生

张雨生同志:

根据陕人工发(1982)32号文件规定:退休干部的住房困难补助费,应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没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对单身退休回农村的和退休后在城镇安置,不要公房而住自己私房的,一般掌握在300元左右,对双职工退休回农村的和退休带家属回农村的(家属转吃农业粮),按其人口多少、住房困难情况,区别对待。原有房屋需要维修的,一般掌握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房屋需要增建的,一般掌握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无房屋需要新建的,可适当多补助一些,但最多不得超过3000元。补助费在500元以下的,由退休审批机关批准;500元以上的,地县以下的经地、市人事部门批准,省级单位由主管局审批。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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