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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3月26日
第2版
02

在什么情况下不准许家居城镇的工人辞职

百事通:

我最近被一个问题困扰着,请您予以答复。因种种原因,我打算辞职,但我们单位的领导不批准,请问国家在什么情况下不准城镇

工人辞职?

汉中读者王非

王非同志:

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劳字83号关于家居城镇工人要求辞职问题的答复称:对于要求辞职的工人是否批准其辞职,主要应根据生产是否需要和现任工作能否发挥其专长来定。对于现任工作不能发挥其专长,辞职后对生产无较大影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可以同意其辞职,并发给辞职证明。

对于生产确实需要,现任工作也可以发挥其专长而要求辞职的工人,企业可以不同意其辞职,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工作。对其中自行离职者,经过教育,3个月内仍不回原单位参加生产的,可按自动离职论处,予以除名。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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