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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8月22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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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使我重新走向新生活

编辑同志:

我叫杨志红,澄合矿务局王村电厂工人。我7岁父母双亡,一直跟哥嫂生活。1977年参加工作。1983年我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去年4月刑满释放。今后的工作问题和生活问题怎么解决?我四顾茫然。这时,澄合矿务局王村电厂书记王晋渊同志主动接收我到电厂工作。进厂后月工资47元,不要说买衣服,就连吃饭都不够。王村电厂党支部得知这一情况后,想办法多次帮助我解决困难,度过难关。去年5月我又被送到西安电力学校学习,王书记多次来校看望我。

这时,我已是33岁的人了。去年与一女青年订了婚,可她家里要求婚事办得象个样子,这使我陷入了深深的苦闷之中。王书记和其他支部成员知道后,轮番到女方家做工作,她家里最后同意婚事从简。我没有积蓄,一个纸箱子所装的衣物是唯一的家当。厂党支部一班人,他们帮我借床板,缝被子,腾出会议室当新房。只花了60元钱就办完了婚事。我在婚礼上手捧喜酒,语不成句地感谢王书记:“你给了我重新做人的勇气和力量,我一定要努力工作。”现在我已成为一名熟练的技术工人。今年厂里又给分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两口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我锁了20多年的眉头舒展了。我所以活得象个样子,全靠了我厂的党支部和王书记,我感谢他们使我重新走向新生活。!

(本人自述 李来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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