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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9月07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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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与“有事”

●胡克正

如今,在人们生活中流行一句口头禅,叫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此,有人用肯定的语气说,有人用赞扬的口吻讲,有人还作为经验来传授。虽说口吻不一,但都不认为此话有什么不对。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多事即意味着有事。记得我的朋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说在前些时候有一天,有个青年职工骑自行车经过一条小巷,当车行至巷中时,离车不远处有一个手提水桶、年近七旬的小脚老太太,见车来了,不知所措,终于跌倒。这个青年职工见状,立即停下车上前搀扶,谁知这一搀扶坏了事,老太太的儿媳妇硬说这小伙子自行车撞了她妈,说什么“你没撞她干什么要下车扶她”,并“恶人先告状”,捏造假材料告到派出所。后来经了解,愿来是老太太的儿媳妇早就嫌弃老人,想找一个人替她养老送终。幸亏这位小伙子找了几位当时的目击者,写了“没有撞人”的证明材料,才化险为夷,平息了那场风波。

类似的“多事有事”现象,使人自然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看法。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一看法就是正确的。如果换一个角度看问题,这种看法恐怕就会截然相反。他人不慎落水,你自己不愿多事,袖手旁观,可是一旦自己沦为落水人,别人不愿搭救,你就会痛骂看客见死不救;路见歹徒杀人越货,自己吓得逃之夭夭,可是一旦自己撞见剪径的李鬼,别人不愿拔刀相助,你又会恨路人没有人性。每当这时,恐怕不仅不会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二事”的想法,反而恨不得“多事”者能从地下钻出来解救自己。

感到“多事有事”的人,其实是一种私心过重的表现。其实,只要站得端行得正,有点事又有什么了不起。相反,如果大家都因为惧怕:“有事”而不如“少一事”,都不去抵制不良的东西,各顾各,那么事情就会反而越多,轮到你的头上,只有自已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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