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价值
商标,不就是贴在商品上的花花绿绿的纸片吗?有人可能会这么说。这可是小看商标了。
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商品的信誉,企业的“无形”财产。
美国特拉华公司“可口可乐”商标价值达30亿美元,占该公司财产的3/4。该公司曾夸口,即使企业在一夜之间烧成灰烬,公司也可以立即从银行贷款予以重建,不伤元气。
美国最大的烟草商菲利普·摩里斯公司,1989年收买了克拉夫特食品公司,商标出价为129亿美元,章4倍于这家公司的“有形”财产。
上海无线电三厂生产的收录机质量上乘,卖给日本索尼公司每台37美元。索尼公司贴上自己的商标,就可卖80多美元。
因此,企业象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商标。法国皮里耶集团公司生产的“皮里耶”矿泉水,被美国人发现有13瓶含苯超量。该公司立即将已销往全世界的1.6亿瓶矿泉水就地销毁,造成2亿多法郎的损失,被新闻界称为“发疯的决定”,但它维护了自己的商标信誉。
商标如此值钱,令一些不法分子掀起了一股股假冒商标的浪潮,商标官司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于是,反假冒商标成为当前世界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西欧各国1400多家企业联合成立“反冒牌货行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