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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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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金两房一小康”方案

咸阳市住房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本报讯 经过3年多的摸索和试验,最近中共咸阳市委、市政府正式推出以租金、保证金、公积金;出售公房、集资建房和到本世纪末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12平方米的“三金、两房、一小康”的全面房改方案,从而全面开始了住房制度改革。

1988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发后,咸阳市先后试行了出售商品房、集资建房、实行租赁保证金,提租补贴和超标加租等多种形式的房改。3年来,全市共优惠出售商品房10万平方米,有2万多平方米的住房实行了租赁保证金,共收回资金2000多万元,平均每年新建住房3万多平方米,去年达到5万平方米,使全市人均住房面积由1978年的人均3平方米提高到6.1平方米。

实践证明,只有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广大群众住房难的状况才能不断改观。从今年5月起,该市市委、市政府认真总结以往住房改革的经验,在广泛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推出了切实可行,群众能接受,前景美好的房改方案。其主要内容有:理顺租金、少提不补,房租统一提高到维修、管理两项成本的一半(平均为0.30元);变无偿住房为有偿住房,凡住公房的每平方米交纳20至60元的租赁保证金,5年后还本付半息;建立公积金制度,个人月工资的4%和单位出相同数额存入公积金,用于个人住房建设;优惠出售新房和公有住房,售价每平方米不超过246元和鼓励集资建房等。这个方案还对老干部和特困户作出适当减免的规定。

目前,该市已开始着手对全市公有的住房进行提高租金等方面的改革,对今年新建住房全部实行有偿居住或买居住权等新房新制度,迈开了住房改革步伐。

本报记者 曲亚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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