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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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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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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备用金保险

子女备用金保险是为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子女积累一笔生活费用而专门开办的一项具有保险和储蓄双重性质的人身保险。

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家长,都可为其17周岁以下的子女投保本保险。交保费至子女满18周岁,保险责任至子女满22周岁。具有:(1)生存保障。满22周岁,可获得全部保险金。如25周岁家长为一周岁的子女投保一份,每月交保费5元,至子女18岁。当子女满22周岁时可领回2638.71元,增加了1618.71元利息。(2)伤残保障。保期内因意外事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或医疗费,总数以每年1000元为限。(3)身故保障。保期内如因意外事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负有给付1000元保险金并退还其所交全部保险费的责任。(4)如果投保的家长不幸身故,其子女不用再交保险费,保险公司仍承担全部保险责任,期满后仍能获得全部保险金。? 徐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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