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人帮”量刑前后
1980年,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就是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公开审判。1980年6月,中央成立一个由彭真同志主持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也叫领导小组),我被推选入这个领导小组,主要是考虑到受审的主犯中有许多是军人。
在如何判刑的问题上,是经过不少的争论的。有人主张轻些,说将这些人养起来算了;有人主张重些,提出一定要判处死刑;也有人提出不轻不重的判法,即分别判处不同时限的徒刑。可是当时全国到处都是一片杀声,这对我们也是一种压力。这样,关于首犯杀不杀的问题,经过多次反复讨论,老是定不下来,先提出江青、张春桥二人一定要杀,以后又认为不杀为宜,后来又说还是得杀。我们也决定不了,便提交中央政治局讨论,我也参加了。政治局多数同志提出判“死缓”,即判处死刑,但又暂不执行,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我们充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后,很快得到了各审判员的支持,最后又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即将江青、张春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别的主犯则分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王洪文主要因为他还年轻,他自己就曾说过,十年以后再看分晓。对他判轻了可能还会出来起作用,此外他的地位也最高,罪行及影响仅次于江青和张春桥,所以将他判为无期徒刑。姚文元本来也应该重判,后来考虑到他搞的宣传活动,许多都是上面指示了叫他办的,对他判重了就不大公道了,所以判了20年徒刑。
1981年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十名主犯,又全部押到一起,听取对他们的判决。十名被告也显得十分紧张。江青尽管平时装腔作势,这时也沉不住气了,当我刚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还没等我念出“缓期二年执行”,她就慌忙喊起来。待我宣读完对江青的判决,法警立即给她戴上了手铐,这时全场破例地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由于江青企图挣扎和还想喊反动口号,头发也散乱了。我看到江青还想捣乱,立即下令道:“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当时我也是太兴奋了,竟少说了一句话,应该在下令以前,先说一句由于江青违犯法庭规则,破坏法庭秩序,依法将她赶下场的。可惜当时我没有来得及说,事后想起来总觉得有点遗憾。当全部宣判完毕,并由江华庭长宣布将十名罪犯押下去交付执行时,全场又洋溢起欢庆胜利的声浪,我作为这一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内心也兴奋不已!
(据伍修权同志《回忆与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