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接班工人被解除合同是否要回原籍
百事通先生:
我是从农村接班到企业工作的合同制工人。请问如被企业解除合同,有什么待遇?是否要回原籍? 读者 阎亚虎
亚虎同志: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我省陕政发(1986)14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合同制工人因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被企业解除合同的,可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因其他原因被解除合同的,在待业期间按国家规定领取待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关于户口问题,我省上述文件的具体规定是:从农村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试用期满符合招工条件的,可将户粮关系迁转为单位所在地的非农业人口。解除和终止合同后,如果自己或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企业所在地有住房的,可迁转到自有住房或直系亲属处落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暂时在企业原住地保留户口;如是企业集体户口的单身职工,准许其单身立户。家在农村,原意回农村的,可在其家庭所在地的村、镇落户,要求务农的,可按农民户口落户,并分给责任田和自留地。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