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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告官”案增多
据中新社报道 中国内地实施《行政诉讼法》一年来,广州市“民告官”案件大幅度上升,被起诉的不仅有厅局级行政机关,甚至省一级政府的某些部门也成了被告。
广州市两级法院一年来受理一审行政案共有11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约八成。其中治安行政案43件,占近四成。已审结107件,其中“民”方胜诉和基本上胜诉的约占结案数一半。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于10月8日,公开审理了原告珠海经济特区惠得利珠宝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行政处罚一案,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处罚决定书中没收有关卖车款的处罚决定,将该笔款项11万元人民币退还原告;被告给原告赔偿1万元人民币,并负担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