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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2年03月31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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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办理退养手续

百事通先生:

我1958年参加工作,1984年患病休劳保,直至1990年身体好了正式上班。我已50周岁,家在农村,请问我能否办理退休、退养及子女招工手续? 渭南 惠耀辉

惠耀辉同志:

陕劳人计发(1988)332号文件中规定:1958、1959年参加工作,家居农村的工人,需退养回乡的,男工年龄满50岁、女工满45岁和连续工龄满30年的可办理退养及招收录用子女手续。连续工龄的计算,按照工人退休的连续工龄计算办法办理。《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患病休劳保超过6个月期间不计算工龄。因此,从你来信看,你连续工龄不到30年,故不能办理退养及招收录用子女的手续。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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