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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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我国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新中国工会自成立之日起,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自上而下地建立了比较严密的组织系统。《工会法》肯定了这个原则,并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和我国工会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第一,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二,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第三,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第四,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和工会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为主矛盾吗?
《工会法》规定的“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上级工会组织是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而工作的,对下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和同级党委领导是一致的,下级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地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因此,二者是统一的,并不存在矛盾。
是否所有的基层单位都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我国当前大小单位的数量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二是会员在二十五人以上的才可以建立,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工会组织建立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首先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同意,成立工会筹备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建立基层工会委员;民主选举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正式建立。实行代表制联合制的工会组织的建立,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只召开委员会。
基层工会建立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工会基层委员会建立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同意;成立筹备小组,积极发展会员,办理会员人会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准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审查批准。
《工会法》对工会法人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工会法》对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所具有的法人资格分别做了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项规定表明,全国总工会、地方和产业工会不需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团体,自成立之日起即依法自动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的资格;基层工会则需符合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条件,才能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的资格。凡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工会主席就是其法定代表人。
基层工会的社会团体法人与企业法人是不是一回事?
企业法人是指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的各类经济组织。工会的社会团体法人则是具有相同目的的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社会团体,并不是经济组织,其一切活动不代表企业,只是代表参加组织的职工群众。因此,基层工会所具有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与企业法人根本上是两回事。
工会的权利是什么?
《工会法》对工会权利所规定的条文较多,归纳起来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由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途径;二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职工之家”,应当依法替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工会法》规定: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三是实施民主监督。工会进行民主监督是整个国家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职工的民主权利,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推进民主政治和廉政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会的义务是什么?
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例外。《工会法》对工会的义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归纳起来也是三个方面:一是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支持企业行政的经营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二是发动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通过动员、教育职工和开展一系列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社会生产力;三是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工会在工作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职工学习共产主义和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大学校作用。
工会如何依照法律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对此,《工会法》也做了明确规定: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意见调解处理;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些规定对于加强工会法律工作,依法支持职工合理要求,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工会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工会在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卫生条件以及身心健康方面负有重大的责任,对此,《工会法》规定:①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有权提出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②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③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怎么办?
《工会法》规定: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当前引发停工、怠工事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企业领导官僚主义造成的,也有的是职工对国家法规政策缺乏了解造成的,因此,事件一旦发生,工会要及时深入到职工群众中间,居中调解,做好职工和企业行政双方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方面协商,尽量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消除矛盾,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县级以上工会的参与职能如何体现?
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是工会组织的四项社会职能。县级以上工会的参与职能的体现是:①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律或者法规、规章,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工资、物价、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包括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关系?
按照《企业法》和《工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对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工会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这样规定,不但明确了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而且还更有效地保证了工会在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方面的职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这是《工会法》赋予企业工会新的职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按《工会法》规定,工会选派代表参加由企业各方面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参加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工会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工会法》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国务院第88号令中规定:集体企业的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基层工会开展活动需要占用工作时间怎么办?
基层工会和职代会开展日常活动,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职代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级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职代会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需经厂长同意。《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行政方面的同意。同时还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会不脱产的委员因参加会议或者工会组织的活动,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规定比例)收入;4、各级人民政府的专项补助;5、其他收入(包括社会各界的捐赠等)。
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工会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工会开展活动应以基层为主。《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其他活动。”为了保证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全国总工会规定: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给基层;基层行政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的经费,其中60%留给基层;基层工会举办的经济实体所上缴的收入也全部留给基层。但是,有的基层工会把一部分工会经费用于给会员办福利是不妥的。
“三资”企业是否要向本企业工会拨交经费?
凡在中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三资”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凡是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本企业工会拨交经费,以保证工会能够正常开展活动。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什么?
每月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个工会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关于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全国总工会规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学徒工会员每月交纳的数额可按不低于人民币5分酌情收取;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收入计算交纳;离退休的会员可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免交会费。工会会员所得的奖金、津贴、稿费等收入,均不计交会费。
什么叫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等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均由同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进行组建和开展工作。《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对工会的经费、财产和活动保障有什么规定?
《工会法》为确保工会任务的完成和工会权利、义务的顺利实现,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除在总则部分规定“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外,还对工会经费、财产与活动的保障做了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这些规定对工会开展正常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工会法”实施后,党的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会的规定还能否执行?
凡是《工会法》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坚持依法办事。《工会法》没有规定但党的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仍要继续按照文件、法律和法规执行。例如职工劳模工作按下列意见办,即:“职工劳模的培养、推荐、宣传、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主要由工会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