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一戒
吴树民
而今,文人无须忧虑文字引起麻烦,但是,总不能不顾客观事实,忘却人品、文品,滥用手中之笔吧?
上海《文学报》和《劳动报》各有一则消息,前者报道福建女作家唐敏,因写《太姥山妖氛》犯诽谤罪,被判刑一年;后者是说上海作家张士敏,因小说《荣誉的十字架》触及刑律,被判刑半年,且追缴稿酬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这两声“晴天霹雳”,应该对用笔不慎或者信口雌黄的少数文人有所震撼了!
鲁迅说:“文学是战斗的!”但是,鲁迅始终没有用“投枪匕首”似的诗文去对付人民。讴歌英雄人民,推动历史车轮,革故鼎新,激浊扬清,是伟大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因而下笔作文,不管是揭露社会隐疾,抨击不良风气,还是解剖世态人生,针砭怪病时弊,必须格外慎重。“如果貌似讽刺的作品,而毫无善意,也毫无热情,只使读者觉得一切世事,一无足取,也一无可为,那就并非讽刺了,这便是所谓‘冷嘲’”。“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鲁迅语)“秀才口,骂遍四方”。何等痛快,而封建社会的有识之士冯梦龙,将其与“和尚口,吃遍四方;媒婆口,传遍四方”相提并论,可见并不怎样高雅。
鲁迅先生一再告诫文人,要除去自己“灵魂里”的“毒气和鬼气”,就是希望我们不断净化自己,能够公正、客观地看待一切,珍惜手中这枝沉甸甸的“金不换”。文要正,必须人先正;高尚的文品,来自高尚的人品。唐敏、张士敏的悲哀,应作为文人一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