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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2年07月3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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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家和他的“严”字观

——记省劳模、兴化厂厂长胡学忠

今天的兴平化肥厂已是拥有固定资产1.86亿元,有着化肥、化工、国防、航天等方面30多种产品的国家大型化肥化工综合骨干企业,是陕西省的利税大户、省级先进企业、省改革先进企业、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也是国家二级企业。可是,6年前的兴平化肥厂却是另外一种景象。

1986年8月,刚刚出任兴平化肥厂厂长的胡学忠所面临的是:企业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松弛,产品滞销积压,职工人心涣散,并且六七两个月已亏损150万元。面对此情此景,胡学忠果断提出“必须从严治厂”,并提出和制定了“科学、从严、民主、划小、搞活”的十字治厂方针,决定以抓劳动纪律为突破口,全面治理整顿。

胡学忠提出,严格劳动纪律,决不允许早退1分钟,可有些自由散慢惯了的人却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一次,离下班还有两分钟时,胡学忠在厂门口检查到几个溜号的职工,便当即通知这些人的单位领导前来开会,当场批评了这些职工和单位领导,并做了严肃处理。从此,迟到早退现象基本消灭,劳动纪律明显好转。从严治厂,迅速稳定了全厂职工的思想,也使企业在生产经营大滑坡中稳住了阵脚,半年不到的时间,就使企业摆脱了困境,当年就刹住了亏损;盈利301万元。

在兴化厂,要求职工群众做到的,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干部首先不做。厂里规定上班不许带烟,胡学忠首先要求厂办公楼的干部必须做到,就连和外界有业务来往的运销处、外贸处也不许例外,当然,他自己也首先做到。

胡学忠抓现场管理是有一套成功的经验的,化工部和省上多次在兴化召开现场会,对兴化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中有一条就是走动管理。胡学忠要求各级干部要经常下车间、下基层,在生产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他自己以身作则,每天都有半天以上的时间在生产现场办公。每天一上班,他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厂调度中心。机关的同志都知道,要想找厂长汇报或请示,那么在生产现场找他准在。

厂里要求工人提前15分钟到厂,列队点名上岗接班。胡学忠要求干部提前20分钟到厂,他自己则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厂,多少年来始终如一。

在比较敏感的奖金分配问题上,胡学忠一贯主张向一线工人和科技人员倾斜,而他和厂级干部的奖金只有一线工人的1/2。并且每月由厂工会公布厂级领导的奖金收入,接受职工的监督。

1989年,兴化厂新建成两栋家属楼,这两栋楼是兴化标准最高的家属楼,当时有不少人都想“挤”进去。胡学忠和厂党委书记林华明首先明确表态不进新楼,尽管无论从哪方面讲他们都够进新楼的条件。在他们的影响下,分房工作进展顺利,100户住房3天就分配完毕。

1987年7月,胡学忠代表兴化厂同省政府签定了为期4年的经营责任承包合同,经过他和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提前两年完成了承包任务。第一个承包期的4年里,共实现利税8031.5万元,是建厂投产的1970年至1986年17年利税总和的1.93倍,实现利润5684.3万元,是这17年利润总和的2.45倍。今年元月,胡学忠同志又代表兴化厂同省政府签定了10年的经营承包合同。到6月底,全厂又全面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利税2509.87万元,实现利润1683.73万元,再次刷新了历史同期纪录。兴化人的收入也有了较大提高,在第一个承包期内,职工的人均收入比承包前翻了一番多,从1986年的1300元提高到1990年的2898元,而1991年则达到3267元。

7月初,就在胡学忠获得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的同时,兴平化肥厂也获得了陕西省先进集体称号。在工厂职工大会上,胡学忠深情地说:“我这个劳动模范的荣誉不是我个人的,而是全厂职工的荣誉!是全厂职工从严治厂结出的硕果。”

(王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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