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私营企业主 有的心太黑
我们打工妹 权益难保障
本报编辑部最近收到署名为“一群打工妹”的来信,要求社会各方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信中写道:“在改革的浪潮中,我们离别故土,告别爹娘,从农村到西安,当上了打工妹,但大多数人在私营企业干活。打工中,尝遍人间的辛酸苦辣。有些企业主对我们比资本家还厉害,他们叫我们干又脏又累的活,但待遇苛刻,有时不发工资,甚至以辞退相威胁。”
信中呼吁:“我们打工妹要求参加工会组织。如果我们有工会这个家,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就有人替我们做主,替我们说话。”
信中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保障打工人员的条例与规定:内容是关于劳资双方合同的订立与解除规定;关于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特别要限制过多的加班加点;关于劳动报酬的最低限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的规定;对女工的特殊保护等。
信中最后说,私人企业主利用我们求职心切心理,在签订所谓“劳动合同”时,硬要我们接受“凡遇到工伤,厂方概不负责”的条款。为了获得劳动机会,我们咬牙接受了。但是我们有的被机床压碎手指,鲜血直流,企业主置之不理,连一点儿人道主义都没有。另外,他们说多劳多得,实行计件工资,我们拼命干活,钱挣得多了,他们又不执行诺言,并且提高定额。类似这样挖空心思设立圈套的行为,我们虽然气愤,但无奈,否则企业主一句话,马上叫你滚蛋。我们吁请社会各界,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我们的民主权利、劳动权利和其他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