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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3月2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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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不是水 律师不是面

法官打律师震动古城法学界

——西安地区部分法学专家、名律师座谈录

(上接一版)

审判机关不要给自己公正文明的形象抹黑

省律师协会会长,前省司法厅厅长刘颖说,律师出厅辩护或代理,别人反感,法院不应该反感。通过律师履职,法院能澄清和把握事实,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公正审判,最终避免象“文革”时期那样的冤假错案的发生。律师的监督和制约,与法院的审判目的是一致的,对法院来说是个好事。那种“律师碍手碍脚”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律师不被尊重,受歧视,阻力不应该来自法院。这次事件,情节恶劣,骇人听闻,是王尚文律师被打的延续和发展,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粗暴践踏!呼吁有关部门认真纠正这一错误,要公开检讨,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严肃查处打入者。

刘颖和周伯森还特别指出,去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任建新就强调审判机关不得自行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严禁政法部门借服务之名乱收费,乱摊派。但陕西省、西安市以及有的基层法院,却搞什么“经济法律服务中心”,配什么经济法律联络员、当顾问、竟咨询和代诉,插手调解经济纠纷,出现了“法院抢律师饭碗”的不正常情况。

他们认为,审判机关不应面向社会搞创收,其工作人员,决不该当法律顾问。你当顾问,案子到你手上,该怎么办?法院参与当事人一方,就是胡整、乱来!金钱渗入法庭,势必左右审判,扭曲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祸国殃民,贻患无穷!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加强监督

西安市政协常委、西北政法学院教授寇志新说,在法庭打律师,不能简单地看,这反映出我国司法体制上的问题。法院该谁管?政府、司法局管不了。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机关是人大,政府和“两院”要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当然该人大管。但实际上人大行使监督权却很不得力。市人大内部懂法律的极少,懂法的话,就可以直接过问。加之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存在,人大的监督等职能落实不了。咱们国家的毛病就在于此。所以这事直至今天,还是没人去管。难怪老百性打官司。不愿去找律师,却愿意把钱给审判的塞,以致律师业萧条,关中民间还传着这样的怪话,“公安局是瞎尿、法院是粘怂、律师不顶怂”。要健全审判制度,要解决对审判人员缺乏监督、如何发挥律师作用这些问题,就要先解决人大如何实施监督的问题;发现错案,人大该怎么办的问题。这些,都应当有个制度。

共和国法制的明天,前景灿烂辉煌

省人大常委、教授、西北政法学院前院长穆镇汉认为:律师的社会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会越来越高。但地位的提高也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像日本,律师由遭捆绑受迫害到从属行政、可以参加辩护到独立参与法律事务,直到今天参加立法,政府颁布新法都要通过律师协会,就经过了半个多世纪。提高中国律师地位,根本要靠经济的发展、民主制度的建设和法律的不断完善,也要靠律师们自己努力去争取。地位从来不是恩赐出来的。

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讲师王尚文说,律师界同仁要团结起来,求大同存小异,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我们国家从人治走向法制而努力奋斗。他信心满怀地展望道:“共和国法制的明天,前景一定是灿烂辉煌的!”

本报记者 薛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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