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庄命案思考
天津市静海县的大邱庄曾被誉为“中国第一庄”,年产值人民币40亿元。
由于大邱庄的“经济奇迹”,这些年它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巨大成绩的活样板,官方曾对它进行了热烈的宣传。大邱庄的党支部书记禹作敏也成为“带领群众发财致富”的英雄人物,受到广泛的称颂。可是,就在大邱庄红透半边天的时候,忽然发生了一宗人命案。这桩人命案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向中国当局和人民大众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十分严肃的问题,这就是在改革开放之中如何建立和健全法制。否则,中国的秩序迟早会大乱,改革开放事业也将被彻底毁掉。
事缘大邱庄某公司的一名职员涉嫌贪污,大邱庄某些人私设公堂,严刑逼供,致使该职员死亡。天津市公安局奉命查案,结果在大邱庄被村民扣押,天津市市长亲自打电话,大邱庄才肯放人。
这之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出传票,要求大邱庄4名涉案人上庭作供。这时大邱庄调动保安人员将通往村庄的所有路口封锁,任何人不得入内——包括检察院的执法人员。
事态如此严重,大邱庄如此目无法纪,天津市政府请示中央得到批准后,调动武警包围大邱庄,要求交出该4名涉案人员,但他们已逃之夭夭。
在改革开放中,人们总爱说“财大气粗”。但是,财大气粗并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并不等于可以违法乱纪,甚至以自己的金钱和势力向法律挑战。有的人发了财之后气焰非常嚣张,以为用钱可以“搞掂”一切,根本不把法纪放在眼里。倘若有人指责他们的所作所为或依法对他们进行办理,他们往往会挥舞起一根政治大棍子打人,说是别人破坏改革开放,是给改革开放抹黑,是要否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是要使改革派人物“中箭落马”。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确也看到,有些改革的样板和人物被树起之后,就像在政治上进入了万无一失的保险箱。这无疑助长了某些人胡作非为的气焰,使本来已经非常脆弱的法制遭到更严重的破坏。
改革开放倘若没有法制作规范,只能变成乌烟瘴气的物欲横流,整个社会将有糜烂和崩溃之虞,这是中国的执政者不能不严肃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