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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5月06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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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孕期、哺乳期女工休假有新规定

知心大姐:

我怀孕七个月了,由于身体不适,工作支持不住,想申请休假,询问国家有什么规定和有关政策。 小琳小琳妹:

4月20日国务院制定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八条中有这方面的规定。主要内容是: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二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小琳,你可据这个规定,选择休假。

知心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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