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
华东一些三资企业外商设备投资问题严重
新华社电 记者最近在华东采访,发现有些三资企业的外商作价投资的设备,往往报价过高,或者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使合资中方蒙受损失。
据了解,这些外商主要有3种手段,一是采用涂改、翻新、伪造等手段,用残次低劣的设备充当性能优良的设备。二是用中国大陆制造的设备充当进口设备。三是用工业垃圾或其它物品充当先进设备,诈取高利。一位港商为华东某省一日用化工厂购置的“先进”工艺蜡烛设备,标价为3100美元的“封色过蜡器”,实际上是两口大铝锅,标价为1600美元的“熔蜡器”,只是两只普通白铁皮桶……
据调查,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只追求数量的多少,而不讲求实效。有些人为了获得合资伙伴,一味迁就外商,在设备的价格上、质量上委曲求全,有的甚至无设备购置合同,有的虽有合同,却过于简单。这样的三资企业虽办起来了,经济效益却是负数。
为避免这种吃亏上当的现象重演,华东经济界人士呼吁把资产评估尽快纳入法制的轨道,建立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法,以有效地维护我合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