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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8月21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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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改嫁是否失去供养直系亲属条件

百事通先生: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有关实施细则规定:工人因公死亡,付给直系供养亲属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我们在执行这一条款时,遇到有的职工因公死亡后,其妻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了一段供养费用,以后改嫁。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算作失去了供养直系亲属条件? 

西安高压阀门厂工会李济汶

李济汶读者:

您所提出的问题,同最近许多读者问及的此类问题有共同之处,我们查寻了有关劳动保险实施细则,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从改嫁之后,婚姻关系已经变更,故其妻再不能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所以,职工因公死亡后,其妻改嫁也算作失去了供养直系亲属条件。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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