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加强电价管理整顿电价秩序
我省新电价标准出台
本报讯 为了加强电价管理,整顿电价秩序,建立新的电价形成机制,促使用户合理、节约用电,缓解电力企业因煤炭、油料、运输价格上涨对电力生产成本的影响,我省改革用电加价办法,正式推出了新的电价标准。
这次改革后的电价标准,仍保持合理的电价结构及比价原则,将近年来累计的综合加价标准并入进去,对大工业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按1:1.2的比价安排。为扶植农业,减轻农民负担,我省对个别行业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继续实行优惠,按一定比例维持原电价水平不变,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的,按新的目录电价表中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的49%收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按新的目录电价表中大工业电度电价的26%收取,基本电价执行新的目录电价。电解烧碱、电石、电炉黄磷和合成氨原目录电价优惠额不变;另外,适当提高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提到0.22元,1千伏以上的提到0.21元。
新的电价标准,居民生活用电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其它用电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武剑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