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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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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中求生

朱敏

国有大中型企业向何处去?毫无疑问,十有八九要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走向兴旺,走向发达。但也不可否认,尚有极少数企业必须经过兼并,解散,破产等方式走向死亡,走一条死而复生的路子。

这些年来,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紧紧抓住改革带来的机遇,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已经走上或正在走上效益与速度并举的健康发展之路。但仍有些企业由于长期没有主导产品,产品没销路等原因产生亏损,加之这些企业伴有内耗严重,管理混乱,人心涣散等“亏损企业并发症”,使其在“泥潭”中难以自拔,几遭灭顶之灾。这些企业有的靠国家贷款维持,有的靠给其它企业当长工,打短工,东一螂头西一棒子地搞点外协加工任务免强度日,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死不了也活不旺,长期气息奄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这样的企业早就该破产倒闭,另搭台子唱新戏了。可是,由于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一直躺在政府怀抱里过日子,长期以来只生不死,没有形成企业产生,发展,灭亡的正常经济规律,并把破产简单看作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现象,认为社会主义不能有破产,再加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原因,使得破产在我国经济改革中一直“犹抱瑟琶半遮面”,出现了搞死一个企业比搞活一个企业还要难的不正常现象。许多早就该死的企业半死不活地存在,既白白浪费了国家的财力人力,又使职工饱受了吃不饱饿不死的困苦煎熬,更不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形成该死的没死掉,该活的活不旺的局面,从整体上滞后了改革进程。

对那些扭亏无望的企业来说,与其奈奈何何活一时,不如痛痛快快死一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机制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亏损企业能够从从容容,自自然然地潇洒死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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