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4年03月22日
第2版
02

农民轮换工因工或非因工亡故有何劳动保险待遇

百事通先生:

国家对农民轮换工的一些劳动保险规定我们是很难看到的。请问,农民轮换工因工和非因工死亡后有哪些劳动保险待遇? 榆林 朱河畔

朱河畔读者:

国家颁布的《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条例》中规定:

农民轮换工因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由企业一次发给3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其标准为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原标准工资的25%;2人者为40%;3人及3人以上者为50%。

农民轮换工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3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

百事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