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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因公伤亡事故上升
去年发生事故74起,死亡41人,事故大多因违反操作规程所致。
本报讯 记者从宝鸡市劳动局获悉,去年宝鸡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乡镇企业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74件,死亡41人,重伤41人。事故件数比上年58件上升27%,死亡人数比上年上升20.8%,其中50%的事故是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所致。
全民所有制工业制造业因公伤亡事故居首位,共发生35起,死亡9人,重伤26人。其次是采矿业,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15起,死亡14人,重伤5人。建筑业居第三,发生事故12起,死亡12人。其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而发生的事故37件,占事故总数的50%,死亡2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8.5%。
1993年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均比上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政府转变职能,放松了行业安全管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致使安全防护设施陈旧,事故隐患增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职工冒险蛮干现象增多;另外大量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外包工、农民工涌入各行各业,对11安全工作影响很大。宝鸡市1993年全市死亡41人中,农民工多达21人。本报记者 宫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