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怎样存钱才能获得最佳收益
文/张教述
刘师傅拿着儿子补发的工资来到西安市工行北大街储蓄所,问怎样存钱才获益最多,咨询员讲,储蓄是风险最小的投资形式,参加储蓄存款对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是一种较好的积蓄方式,既可集少成多,也可得到一定的利息收入。那么,怎样存钱可多得利息少受损失,并且能尽量缩短存款日期?就他个人认为,选择1年期定期储蓄存款为优越。他把1年定期和3年定期存款所得利息作以比较:以存款1000元,按现行利率进行计算。
3年期本息为1000+1000×12.24%×3=1367.20元
1年期则得本息收入为:
第一年1000+1000×1098%×1=1109.80元
第二年1000+1109.80×10.98%×1=1121.86元
第三年1000+1121.86×10.98%×1=1366.90元
相比之下,3年期比1年期可多得0.30元,但如果因故不得不提前支取时,3年期就可能因要按活期计息而少收益。而1年期则显得期限短,易周转,收益并不少。
去年3月,我国出台了《储蓄条例》,使储蓄存款有了法律依据。作为储户,要在存款期限和储蓄种类这两个问题上引起注意。
《储蓄条例》规定,储户到银行存款时确定的存款期限和种类,为储户和银行所订立的“契约”。如果存款没有到期要提前支取,则是储户单方违约,理应受到损失,银行则按支取时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如某储户存款1万元,定期三年按现行利率计算,他到期支取应得利息为10000(本金)×10.2%0(三年期月利率)×36(月数)=3672元。
假如这一储户提前一个月支取,他应得利息为10000(本金)×2.265‰(活期月利率)×35(月数)=918.75元,从中不难看出,这位储户就少得2753.25元的利息。
《储蓄条例》还规定,储蓄存款到期不取,其过期部分则按活期利率计算。因此,储户存款到期不取,同样也受到经济损失。如某储户存款1万元,定期3年,这位储户到第4年方提取,他应得利息为:3年到期得息3672元十过期一年活期利息315元,共得利息3987元。若这一储户存款3年到期后,及时到银行将本金办理转存1年的定期手续,同样是存了4年,但可以得到4700元的利息收入,比不办理转存手续多得783元。
刘师傅懂得了,储户在存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准确地确定存款期限和种类,记牢存款到期日期,若存款到期不需提出,应及时到银行办理转存手续,这样,储户就会免遭经济损失,获得存款最佳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