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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7月0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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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禁毒意识严惩毒品犯罪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省法院系统公开宣判了11起毒品犯罪案,涉及案犯51人,其中13人被处以极刑,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8人,无期徒刑11人,有期徒刑18人,免予刑事处分1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西安市、渭南地区和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4日上午分别在西安市、潼关县、榆林市将陆玉然、晏清朝、张付强、雷云等13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还将随案移交的3670克毒品公开销毁。

这批罪大恶极的毒枭被处决和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公开宣判,标志着我省禁毒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体现了我省人民法院运用审判职能和法律武器惩治毒品犯罪分子的决心。同时,通过这些案件也可反映出我省毒品犯罪活动的一些特点:

——多为共同犯罪,且有向集团犯罪发展的趋势。这些案件中除晏清朝为单个作案外,其余均为共同犯罪。发生在榆林地区的张付强、杨宏树、雷云等人贩毒案就是典型的团伙犯罪。这3案的罪犯其实同属于一个贩毒团伙,仅此3案就判处27人。若把有案可稽的逃犯算在内,这个贩毒团伙人数可达70余人,贩毒投资在百万元以上。陆玉然等人贩毒案还具备了集团犯罪的雏形,组织上有核心人物,内部分工明显,即有专人负责在云南采购,有专人负责运输,有人专门销售,还有固定的交接地点。

——贩毒数额越来越大,毒品纯毒越来越高。大毒枭陆玉然仅3个月就向西安地区贩卖吗啡1.36万余克。张付强等人共贩卖毒品海洛因3.9万克,其中仅张付强一人就直接或参与贩毒3.3万克,数额如此巨大,实属罕见。而且,毒品纯度越来越高,吗啡、海洛因含量达40%到65%左右。

——贩毒手段愈来愈狡猾。一般是单线联系,贩毒活动中隐瞒身份,一旦出现问题,迅速掐断联系,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带来许多困难。

——些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贩毒活动。从公布的案件中可以看出贩毒分子主要是农民、个体经营者、社会闲散人员,但也有一部分干部、职工。陕北的3个贩毒案中,除当地农民外,还涉及干部、职工15人,其中公安干部1名、工商干部8名、税务干部1名、银行保卫人员1名。这些人身穿制服,利用合法身份,贩卖运输毒品,执法犯法,危害更为严重。

我省是毒品犯罪案件多发省,当前,禁毒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活动仍很猖獗。这类犯罪不仅严重危害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多种犯罪,社会危害极大。对此,我省司法机关将严格依照《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条款,严惩毒品犯罪分子,该杀的坚决杀掉,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绝不姑息。同时,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应增强禁毒意识,积极和各种毒品犯罪活动作斗争。

本报记者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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