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4年07月23日
头版
01

重视调节劳动关系 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我省各届人士座谈《劳动法》

本报讯 本月19日,省劳动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召开陕西各界人士会议,座谈新近颁布的《劳动法》。

酝酿15年之久、寄托着亿万劳动者期望的《劳动法》颁布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中引起巨大反响。各界人士一致认为,《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省人大副主任牟玲生、省政协副主席黄峻山等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牟玲生在讲话中强调,目前重要的是广泛宣传《劳动法》使之家喻户晓。他要求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劳动法》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同时加快制定我省配套法律和《劳动法》实施细则。

省劳动厅厅长宁长珊在座谈中谈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局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在这种深刻变化的过程中,迫切需要用法律来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调整和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颁布对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规范劳动力市场的运行秩序纳入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劳动法》是劳动工作的母法,各级劳动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基本内容,切实贯彻执行。

省总工会主席高盈民认为,《劳动法》的核心就是保护劳动者权益。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条例。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多种经济并存,以前的法律条文已不适应,无法规范,如在一些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有之,无休止加班加点有之,打骂体罚员工有之,不少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外商、包括中方管理人员阻挠建立工会。《劳动法》的颁布,为工会依法组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参加会议的法学界专家们认为,西方一些国家特别重视劳动法,称之为小宪法或第二宪法,他们认为劳动关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劳动法》的颁布,明确了劳动者的自主权。今后劳动者的自主权和企业的自主权,都通过法律来保护,来调节,这就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走向了法制化。 (杨令青)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