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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7月28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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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叫“花花公子”为好

王仁宏

前不久,西安一些新闻单位报道由香港投资的某“花花公子专营店”效益颇好的新闻,说效益好,无可非议,但把效益好与“花花公子”联系起来,总让人心里感到不是味。

“花花公子”自古以来属贬义词,一般指沾花惹草、不务正业、吃喝嫖赌的公子哥一类的二流子。专营点以“花花公子”而命名,可真有点“标新立异”于几千年文明的西安古城,愚人断想,老祖先若地下有灵,可能再一次被羞死!

店铺起名,各有特色,虽然古城西安改革开放以来,起“酸溜溜”的名、“洋得出奇”的名也不少见,但像“花花公子”这样的“臭”名还不多见。更奇怪的通过各种渠道已上了党的电视台、报纸上。如此发展下去,西安市大街上多办一些“婊子商店”、“地主商店”、“流氓商店”岂不更能引起一些人的关注。

名称是商店的招牌,某种情况下也说明了商店的经营范围和宗旨,同时也反映着我们西安地区和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愿我们的商店名称成为精神文明的标志,并把商店建成“双文明”的窗口,让西安乃至祖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决不能让商店名称有伤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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