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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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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流通渠道 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零售价格

我省化肥经营出台新规定

本报讯 记者在近日结束的省农资流通体改会上获悉:我省化肥经销为“一主两辅。”即:由农资公司为主渠道,县及县以下农业三站(即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林推广站)零售和生产企业自销为辅助渠道。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化肥。

目前,我省化肥等农资生产资料流通渠道比较混乱,部分地区化肥价格猛涨,尿素卖到1600多元一吨,出厂价则为1100元,中间有500多元的差价,利益流失在流通环节。因此,近日,省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决心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其要点是:做好总量平衡。建立中央、地方两级调控储备制度,对化肥实行中央、地方两级调控和储备;整顿流通渠道。由现在的多渠道经营,整顿为“一主两辅”的经营渠道,并对现有化肥经营单位要认真清理整顿;减少流通环节。中央调拨化肥由现在的四级批发一级零售,改为两级批发一级零售,省内调拨化肥由现在的三级批发一级零售改为一级批发一级零售。基层供销社可推行代销制,不许实行个人承包制;加强化肥价格管理。国家管优质化肥,由国家计委审定价格。省管地方产小化肥,化肥出厂、调拨价格由省物价部门审定;建立国家与省级化肥储备制度,落实储备资金,签订供销合同,保证市场均衡供应。

为了确保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省上还规定:生产优质化肥的工厂自销量不能超过10%,生产小化肥的工厂,自销量不能超过15%,否则将追究厂长责任。(柳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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