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致歉广告”好
周宁光
据报载,南京市场物价部门8月中旬对客运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时,对43名违纪驾驶员课以每人千元罚款,停业15天的处罚,并责令其在新闻媒介上自费刊登“致歉广告”。
试想,在违章违纪之后,不仅课以各种处罚,还得自己掏腰包公开登报道歉,丢钱又丢面子,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以身试法”,有了别人的教训,又有谁还愿意再试试“自费曝光”的味道呢?把行政手段与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自觉不自觉地得以强化,“致歉广告”实在是一种积极有益的创举。
由此使笔者想到,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人,不是老老实实地靠勤劳致富,而是弄虚作假,坑蒙拐骗,伺机“宰”人。棉花包里装石头,猪肉里边注入水,食品之中掺假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凡此种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如果我们的市场管理部门都像南京市场那样,对这些“害群之马”严加查处,课以重罚,责令其自费“曝光”,向消费者致歉认错,让他们既无利可图,又要丢人现丑赔钱。行政手段结合舆论监督也“宰宰”这些“宰人者”,看谁还敢再做损人害己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