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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11月12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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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县发生一起罕见的“连环套”大案

(上接一版)我说让瑶光楼广告公司制作,并叫直接与魏高奎联系,我又通知了魏高奎,并说了成事之后别忘了给咱劳务费。以后,他们直接订了合同,做了广告牌。92年10月底,魏高奎在县医院门前给我4704元的劳务费”的伪证。临走时,魏X给张海杰、来XX各1000元并说事后再谢。由于张海杰与魏高奎素不相识,魏X领着张海杰看了魏高奎在广告公司的办公地址、家庭住址等,并给张海杰两张魏高奎的照片,写了魏高奎的体貌特征。与此同时,范XX将张海杰的照片、写的体貌特征、张出的伪证复印件通过“内线”传递给在看守所关押的魏高奎。魏又写了统一口径的信经“内线”传递给范XX,范抄写后交给张海杰。

为了显示伪证的威力,魏X将其给了律师。律师在会见张海杰后,把它交于临潼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后被采纳。

专案组又审讯了魏X。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魏不得不承认了上述犯罪事实。

攻心为上“烈女”开口吐实情

通过侦查张海杰、魏X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掌握了在魏案中四处活动的另一中心人物范XX。为了防止其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临潼县法院于3月8日将范XX以伪证罪依法逮捕。范XX自幼丧父,随母生活,养成了一种倔犟的性格。在审讯中耍泼,又是要死,又是摔东西,态度十分蛮横,谈了四、五个晚上毫无结果。面对这样一个“烈女”,张宏发亲自讯问。他采取了“海绵包石头”以“柔”克“刚”的方法,以“拉家常”为手法,讲她目前的处境,讲她在家庭生活中的不幸,讲她继续对抗下去的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说的范XX痛哭流涕。她说:“张处长,我爱听您说,我老实坦白,争取宽大处理……”于是把自己所犯的罪行和所知道的情况全盘端了出来。

经过办案人员的严密侦查,已经查实:早在临潼县检察院对魏案侦查期间,范XX就于93年4月28日,从负责对魏高奎监视居住的人员李磊(瑶光旅游集团秦陵地宫业务员)手中接到魏高奎给李Ⅹ要李作伪证的信,转交给了李X(陕西省莹光纸品实业公司经理)。信的内容是:“李X姐,涉及延安烟厂的回扣款5万余元,我以姚XX(李X前夫)名义提出得了。如有人要问,就说款我给你了,给你的时间是去年11月或年底。”李按此信内容作了伪证,致使魏高奎贪污52858元的犯罪事实未能认定。后又将李X写的如何作伪证的信件传递给了魏高奎。

在魏案庭审后,范XX得知张海杰作伪证败露,于94年1月19日上午叫来姚XX,给其200元让避过23日再回。当检察机关传讯姚XX时谎称姚外出收账、未归将姚藏匿。后指使魏高奎的司机赵XX开车送走姚XX,使其逃往澄城,西安等地,后在征得范同意后,姚才于25日返回临潼。

避实就虚李小姐成了阶下囚

在侦查范XX的犯罪事实时,发现了李X作伪证的犯罪线索。这笔巨款,不但涉及到魏高奎的漏罪问题,而且涉及到其他人犯的定罪量刑问题,必须迅速查实。李X是个单身女人,不但懂得生意经,而且精通关系学,神通广大。如何制服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在传讯李X时,不知李身处何地。在几次扑空的情况下,张宏发同志想到从范XX家搜查到的一张其二姐XX的一张名片,于是让县检察院的干部李洁装成范的二姐给李X打电话:“喂,你是李X吗?我是XX的二姐,刚从三原县军工医院来,到家里和单位找XX都没找见。听说她出事了,你知道吗?”李答:“我不清楚。”“我现在在西安昆仑机械厂招待所,你能来咱们谈谈吗?”“我没有时间,最好你来一下。”“我腿脚不方便。”“我告诉你地址,你坐车来吧。”……于是李提供了详细地址和行车路线。安绍治和李洁迅速按李提供的情况找到了她。

讯问时,办案人闭口不问她作伪证5200余元之事,先谈她无营业执照,收取回扣款5200余元,要全部没收,并处以重罚。要她尽快缴清偷税款和罚款,否则要严肃处理。迫使她如实交代了伪证的全部犯罪事实。专案组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之后查证落实了全部犯罪事实,才由检委会研究决定将其依法逮捕。

当霍登纪,王信民同志执行逮捕李X的任务时,一直在李家监控到晚上八、九点钟,不见李X踪影。办案人灵机一动,故意在其家人面前说:“看来是等不住了,咱们回去吧!”出门后开车绕了一圈,换便服二返李家,正好碰到李X,以找其谈业务为名,将她带上了车,一路上叙说家常,有说有笑,直到市看守所门口,李才如梦初醒,她万万没有想到等待她的将是难熬的囚徒生活。

巧使证据看守员被关看守所

“前提”已经肯定,“主线”已经查清,一场短兵相接的“重点”战拉开了帷幕。交锋的突破口首先对准了灞桥区看守所看守员钟广明。该钟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十多年,富有经验。昔日高高在上,训斥人犯,今日角色倒置,心里失衡,态度十分强硬,对付侦查很有一套办法,时而信口开河,花言巧辩;时而装聋作哑,拒而不答。任凭审讯人员说得口干舌燥,他却装做没事一样。面对这样一个狡猾的狐狸,不把王牌证据拿出来是不行的。审讯人员突然出示了钟从看守所传出的魏高奎的一封信,厉声问道:“钟广明,你认识这个吗?”钟看后象泄了气的皮球,脑袋耷拉了下来。原来这封信中写道:“李X姐,范XX:你们好!……听说父亲元月21日晚有‘病’住院,我清楚,这都怪他自已不消(小)心,应给找黄大夫‘治疗’一下……。我在这里10号号子关押,我的管教姓钟,和我是乡党,眉县人,对我不错。以后有啥……或捎东西就找他。今天请给留肆佰元现金……交给钟管教……本月7号有时间再送点东西……。”

经侦讯查明:魏高奎转入灞桥看守所的第一天,钟在办完魏的收押手续后问:“你是眉县人?”魏忙说:“管教也是眉县人?咱们还是老乡,请多关照。”于是魏满腹“委屈”地向自己的老乡诉说了自己的“冤枉”。钟广明想:今日认识这个“大款”,为他尽一次“力”,日后大有好处。共同的利益使黑白颠倒,“鼠”“猫”为伴。

第二天,当范XX和李X前来探望时,钟就带出了魏写的:父亲被捕,找人活动,给钟送钱等内容的信。后钟又让魏给李X打电话。连李X都吃惊地问:“你不是在监所吗?”魏自豪地说:“管教就在我身边。”

2月24日,钟值班时亲自打电话约李来看守所,再一次将魏写的“要不惜一切代价为我活动,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信交给了李X。

钟广明被有意识地关进临潼县看守所了,这无疑对该看守所违法犯罪人员是一个震慑。然而作为在公安战线工作15年,曾当过派出所所长的看守干部黄立志(即“黄大夫”)却执迷不悟,企图侥幸过关。

3月24日晚7时,临潼县看守所会议室内灯火通明,这里正在开着看守所全体干警大会。专案组人员和临潼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公、检两家的主管领导出席了大会,县委、县府、县人大领导分别作了动员,张宏发代表市检察院讲话,主管副县长魏万增代表组织宣布:“有问题的人若在当晚十二时前自觉交待的,可以从轻处理;否则,从重发落。”但黄立志等人仍执迷不悟。

时钟敲响了12下,黄立志和马立珊被传讯到了专案组。

在讯问中,黄立志老奸巨猾,对付侦讯人员很有一套办法,总是说:“记不清了,人家怎么证明我,我都承认。”就是不交待具体犯罪情节。专案人员及时出示了看守所外役犯汪建年等10多人证明黄立志经常在晚上10时后乘人犯熟睡之机,让外役犯将魏高奎和其他与黄关系好的人犯叫来在办公室大摆酒席,通宵开怀大饮,畅叙“友情”,相互传递信件的证明材料和范XX、郭XX(瑶光集团司机)等人证明黄传递涉及案情信件的证明材料后,终于使其缴械投降。

原来魏高奎被关进临潼县看守所后,本不归黄立志看管,在郭XX的介绍下,黄认识了范XX,收受了范送的烟、酒、水果等礼品,并答应关照魏。嗣后,黄多次为魏传递烟、食品、现金等,其中收范XX送的400元现金,不写收据不人帐,除180元买烟、酒等,供其和魏等共同吃喝外,将其中200元私吞。钱的魔力,使黄立志这个老政法忘了法,其先后传递信件10多次,特别是从范XX等人手中将张海杰“收了魏高奎送的4704元劳务费”等伪证材料传递给了魏高奎,又从魏手中将统一口径的密信传递给了范XX,为范XX、魏X、魏高奎等人订立攻守同盟立下了汗马功劳,也为临潼县看守所这个20多次受奖的省级先进单位和自己50年清白的历史涂上了重重的一个污点。

在侦讯黄立志的同时,也彻底查清了马立珊收受范XX送的礼品,和魏犯等人打得火热,先后5次为魏传递伪证材料的犯罪事实和多名干警不同程度的涉嫌问题。我们为这个有辉煌历史的战斗集体,在不正之风的侵袭下严重蜕变而痛心!

深挖细查 公诉人变成被告人

在讯问范XX、魏琪等人时,均交待检察院有人给他们出主意,究竟是谁呢?经过深挖细查,其他嫌疑人被一一否定,目标集中到了魏案的公诉人马耀军身上。

4月6日,蒋检察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怀着极大的爱护之情,要求有问题的人坦白交待。但直至第二天,马仍执迷不悟。蒋检察长叫了一声:“马耀军,你下来。”马走进蒋的办公室,急忙说:“我有问题,我写材料。”但还是谎话连篇,后将马耀军传到专案组,马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在93年8月21日,负责魏案审查起诉的马耀军听到杨XX告诉他:“这是我同学哥的案子,请看细一点。”嗣后,魏X,范XX找其了解案情,范以“买烟”为名,送给马人民币500元,并帮马推销滞销啤酒15捆,马便将临潼县检察院侦查认定的魏高奎的犯罪事实、提审魏的情况和院检委会对此案的讨论情况全部告诉了魏X和范XX,并为其出谋划策说:“找个中介人承认拿了回扣,你儿子就没事了。”“你儿子与延安卷烟厂的生意,因李X作证拿了5万多元,侦查时就没定罪。”在马的指点下,魏X、范XX便四处活动,找人做伪证,张海杰最后承当了伪证人。在魏案开庭前,马已得知张向律师提供了伪证,不向组织报告,开庭时故意不提出异议,使魏重罪轻判,区区500元,竟使这个公诉人变成了被告魏高奎的代理人,变成了他原本不愿当的同案被告人,实在是可悲可叹!

迂回包剿 审判长坐上了被告席

最后一个交锋的人是王平安。这个错案不断,连连升官的县法院最年轻的中层领导,在临潼县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要制服这样一名罪犯,只能智取不能强攻。于是侦查人员从外围人手,迂回包剿,以足够的“炮弹”,迫使其缴械投降。专案人员首先查阅了县法院三年来近百本案卷,从厚厚的卷宗里捕捉颇有心计的王庭长不慎留下的蛛丝马迹;蒋检察长身着微服深入当事人家里暗访;王汉民等同志奔赴山西深入调查;张宏发等同志前往富平提审被告,进行对证……。

在专案组的侦查记录中,关于王平安的记录不断增多:近两年里县检察院抗诉的9案中,竟有6案是王平安所办而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改判的错案,其中有三案王明显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甚至在一个案件中,王对原告说:“案子在我手里,判轻判重,民事赔偿多少,都由我呢!”收受原告所送1000元人民币,又对被告施展权术,收取了被告“花钱买公平”的人民币1500元,是一个典型的“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赃官。

对于这个严重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政法干部中的败类必须尽快传讯。

为了防止王平安狗急跳墙,4月18日晚8时许,县法院领导紧急下令收回配发给办案人员的枪支。王平安感到大事不妙,在院长通知次日全院干警参加县上召开的大会时,借口西安来人要接待,不能参加会。事不宜迟,当蒋检察长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二天拂晓就带人守候在法院的家属院门口。当敲开王平安的家门,叫其去谈话时,早有思想准备的王平安一语双关地说:“我这一去,就回不来了。”

在专案组里,王平安拿起了庭长的架子,声称“累了”就势躺在客房的床上。面对这位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家伙,必须采取强硬的措施。安绍治同志厉声喝道:“这不是你家,请认真接受讯问。”经县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王平安迅速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当办案人通知其家属为王准备被褥时,王妻说:“早已捆好在家里放着,你们去取吧。”果然,他们早有所料。

为了迅速制服王犯,张宏发亲自出马。张一通姓名,王便说:“知道你张大案在临潼山摇地动。”张反诘道:“你是执法的,法律和政策你都懂。要知道,即使你不交待,凭证据也可以定罪。”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王平安坐立不安地垂下头来,连连表示:“我愿交待……。”对于王平安的犯罪行为,专案组正在一一查证落实。

作茧自缚,入墓者原是掘墓人金秋十月,天高气爽,是收获的季节。经过一年辛勤劳作的人们正在享受着丰收的喜悦。而这起罕见的1人贪污、6人包庇、3人伪证、6人徇私舞弊案经过专案组同志们近4个半月的日夜奋战和西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第一处检察官们认真细致地审查,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人,作出免诉6人,继续侦查1人。经过仔细阅卷,开庭审理,市法院一审已对9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其中:以贪污罪判处魏高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与原判决的贪污罪有期徒刑6年,合并刑期19年,决定执行刑期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徇私舞弊罪判处钟广明有期徒刑2年;以徇私舞弊罪判处黄立志有期徒刑4年;以徇私舞弊罪判处马耀军有期徒刑5年;王平安另案处理。

面对庄严的国徽和神圣的法律,面对冰冷的手铐和难熬的铁窗生涯,不知这些昔日的经理、看守官、检察官和将要走上审判台的法官,不知这些机关算尽、嚣张一时的人物有何感想?他们也许体会到了“作茧自缚”这句成语的深刻含义。是的,玩火者自焚,掘墓者人墓,这是一切对抗法律,危害人民的跳梁小丑们必然的下场!

早在1872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就对执法者作过精辟的论述:“世上不法之事,莫过于执法人自己破坏法律。”徇私舞弊,执法犯法,这是天底下最悖公理之事。愿人民共和国的执法者们能以此案为鉴,学法守法,严格执法,扶正祛邪,刚直不阿,不负法律的重任,不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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