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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决定
向外企选派工会干部
据青岛日报讯 中共青岛市委近日作出向外商独资企业选派工会干部的决定,以进一步加快外商独资企业工会组建的步伐,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
青岛市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在工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优秀的工会干部。为此,市委决定向外商独资企业选派工会干部。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将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不能单纯当作工会的自身业务。
市委决定还要求将企业组建工会和向企业选派工会干部的内容写入企业章程,为选派干部提供法规和制度上的保证。在企业筹建时,有关部门应有意识地将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向外商推荐,在协助外商筹建企业的同时,筹建工会组织。外商独资企业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工会专职主席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比照本企业中方副总经理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执行。外商独资企业兼职的工会主席工资和福利待遇均由企业支付。
决定同时指出,党组织在研究推荐企业工会干部人选时,应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外商独资企业工会专职主席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工会主席职务时,应告知上级工会。工会干部因履行职责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工会组织应出面交涉,必要时,可与政府有关部门一起依法干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