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棒打六旬老妪严永和“二进宫”弟亦带枷
现年31岁的陕西银矿选矿厂破碎工严永和,1981年曾因奸污幼女罪,被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刑3年,1984年刑满释放。10年间,他不牢记人狱教训,悔过自新,认真工作,而是我行我素,劣习不改。日前,和其弟严永立又因犯故意伤害罪,双双被柞水县人民法院绳之以法,严永和也被陕西银矿除了名,酿成了赔上弟弟又丢工作的“二进宫”悲剧。
前不久,严永和下班回到位于柞水县黄金乡常湾的家后,和其弟严永立等人在自家道场与邻居汪金楼(女)家通道交汇处比划如何做猪圈,64岁的老人汪金楼和其子卢飞超却误认为严永和欲毁她家通道,便和严永和等人发生争吵,进而互骂,相互推搡,严永和辱骂、推搡不过,怒从心头起,操起一根3公分粗的圆木棒毫不犹豫地向不具备反抗能力的老人汪金楼头部猛击,致使汪金楼头部血流如注,伤口长11公分,深1公分;其弟严永立亦不甘落后,手持石块将卢飞超左面颊打伤两处,上侧伤口长3.3公分,下侧伤口长3.6公分,深1公分,并用木棒把卢飞超左手打伤。兄弟二人一看闯下大祸,急忙将汪金楼和卢飞超送到黄金乡卫生院包扎伤口后,又送到离镇地段医院治疗。其后,由于伤势严重,又辗转陕西省人民医院和西安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汪金楼右顶骨凹陷骨折,患轻微脑震荡;其子卢飞超患轻度脑震荡,左手第五掌骨骨折。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永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一次性赔偿汪金楼医疗、误工等经济损失共4265.81元;严永立被判处拘役3个月,一次性赔偿卢飞超医疗误工等经济损失3284.44元。“不甘寂寞”的严永和第二次踏进监狱大门时,却把其弟严永立也捎带了进去作伴。
(王正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