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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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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怀信心 坚定态度

迎接《劳动法》的全面实施

陕西省劳动厅厅长 宁长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这是亿万劳动者盼望已久的大喜事,也是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不仅直接关糸到亿万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同我国改革、发展的大局,特别是同社会稳定的大局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995年是《劳动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以坚定的态度认真组织《劳动法》的实施。把实施《劳动法》当作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领导同志不仅要继续带头认真学习,正确把握《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更要在工作决策中正确贯彻执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正确处理好劳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劳动法》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部门只有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基本劳动标准都作出了规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前,在部分地区和企业,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如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无故辞退职工,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护等等。《劳动法》实施后,这些现象应当得到迅速扭转,把劳动标准真正落到实处,使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明显减少,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关键,企业领导者应以贯彻《劳动法》为良机,强化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机制转换。特别是作为国家经济支柱、效益源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成为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典范。

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部门责无旁贷,负有最直接、最重要的责任。目前,重点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起多层次、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加快一体化进程,实行适用于各类企业所有劳动者的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费率、统一管理、统一调剂基金使用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对失业和企业分流富余人员的承受能力,认真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失业职工提供失业救济和再就业服务,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认真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级劳动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劳动法》,坚持和完善“劳动工资弹性计划”、“工效挂钩管理”和“工资总额监督检查”等宏观调控措施,严格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真正做到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劳动法》规定,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994年12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和《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并已正式实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省各种非国有经济成份的企业有了很大发展,经济成份出现多样化,劳动关系的主体出现多元化,必然带来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以前,由于缺少比较完备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加以保护的法律,尤其是劳动报酬没有法定最低保障,在一些企业或单位出现了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以产品抵发工资,随意延长工时等现象,特别是在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个体企业中尤为突出。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和职工集体上访案件大幅度上升,有的以至酿成集体停工怠工的严重事件,既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也影响了我省社会稳定。今后,只有认真实施我省最低工资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工资分配方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才能得到保障,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更有利于推动全省贯彻实施《劳动法》。

三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将劳动关系纳入法制化轨道。实行劳动合同制是贯彻《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工主体和就业主体双方履行自己义务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通用方式,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重点是在原有固定职工中加快推行劳动合同制的步伐。全国要求到1995年底,要有80%以上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力争在1996年上半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少数经济不发达地区最迟应在1996年底以前完成。近几年,我省的劳动制度改革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截止目前,国有企业已有87万多职工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占全省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事实说明,这一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已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广泛接受。根据全国的时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的步骤和要求是、1995年底前,关中地区所有国有企业都要实行劳动合同制;1996年上半年全省国有企业力争实行劳动合同制,到1996年底,全省所有在《劳动法》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都要实行劳动合同制。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省政府已发出了《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贯彻实施《劳动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在重点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劳动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全面深化各项劳动工作,促进劳动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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