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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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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上海市府制定的《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已于日前实施。实施后,各商店(场),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规定要求禁烟场所所在单位对在禁烟场所内吸烟者,必须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可按本单位明示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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