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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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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局为失业职工发救济金

本报讯 宝鸡市劳动部门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工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失业工人发放救济金,为危困企业发放自救款。

去年,宝鸡市劳动部门共救济失业职工323名,发放失业救济金24万元,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和寻找就业岗位期间的基本生活。他们还从失业救济金中拿出52万元,由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领导带队,对全市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中的7800多名特困职工进行了救济和慰问。还为市玻璃厂、市轴承厂等7户企业提供生产扶持金和自救费近200万元,促使这些企业恢复发展生产,妥善安置下岗职工。

(苏智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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