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要全面理解《劳动法》
编辑同志:
在《劳动法》的宣传贯彻过程中,工会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这是对的。但是有的工会干部对《劳动法》理解上有片面性,只一味把功夫下在落实工会的地位、权利上。
一位工会干部直言不讳地说:“《劳动法》就是提高咱工会地位的,行政上再不把咱放在眼里,咱就不客气了。”工会地位低不低不能断下结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厂行政放不放在眼里,那是你厂工会自己做没做下让职工信赖、行政信服的业绩来,单说你借《劳动法》摆自己的谱就不能取得职工的认可和行政的尊重。要认真研究,领会《劳动法》的内涵、界定,研究、实施条款中规定工会的职责范围、责任权限及应做的工作、应尽的义务。譬如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这里并不单单是让工会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画押。工会要从职工的利益出发,先审定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再看看合同中劳动内容、劳动报酬、劳保福利等,与本地区、本行业、同工种相比如何?与本厂的实际情况又如何?要做到心中有数,工会事先不对方方面面进行大量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能成吗?再说,我国工会,在劳资关系中是一手托双方呀!既要维护职工利益,也需维护工厂利益,工厂效益提高了是对职工利益的最大维护,何况还需顾及国家税利;要把握准利益尺度,熟知本厂产品市场前景、成本利率、税利比例、发展目标。要做这踏踏实实的事情。这些事情做好了,工会的地位乃至权利自然就赋有了。
愿那些对《劳动法》认识有片面的工会干部,取掉片面性,全面系统地把握《劳动法》,多做调查研究,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党政推进《劳动法》的顺利实施。 西安林产化学工厂 杜帅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