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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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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合配套整体推进运作平稳健康发挥

西安市住房制度改革步入新阶段

人均居住面积从六点四平方米上升到七点三六平方米

本报讯 西安市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稳步出售公有住房,积极推进租金改革,既加快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并在重点解决危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困难户住房的同时,力争在2000年全市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该市还相继建立起城镇住房新制度。

西安市房改从1992年全面推开至1994年底,全市近600个房改单位的房改方案先后得到批准实施,通过提租、收取租赁保证金及标准价出售公房等形式,使全市(含六县)参加房改面积达到2700万平方米,占应改面积3009万平方米的90%以上。其中批准出售公房700万平方米,占市区可售面积的52%;在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归集的住房资金余额逾5亿元。并充分利用房改政策,通过集资建房与解危解困和低洼地改造相结合,有效地促进了城市住房建设。房改以前,该市每年平均住房建设总量不到100万平方米,财政用于住房建设投资不足3亿元。房改后至去年底,各单位集资建房190多万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超过14亿元,新建安置住房120万平方米,加上综合开发等,使全市每年住房建设总量远远超过100万平方米,1993年达到了140多万平方米。全市的人均居住面积从1992年的6.4平方米上升到1994年的7.36平方米,是西安市人均居住面积增长最快时期。

房改工作既缓解了西安市居民住房难的压力,又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在房改实践中,一批大型企业率先加大力度,大胆探索。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五环集团、西航公司相继走出了以成本价全额集资出售建设住房的新路子;杨森制药公司则将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提高到25%,增强了员工购建住房能力,积累了较好的企业房改经验。目前,全市已有177个单位开展集资建房,建设面积达192万平方米。 本报记者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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