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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6月1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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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教师能否将已有的教龄津贴作为离退休费的计算基数

百事通先生:

我 母亲是一名工作多年的企业所办学校的教师,请问她离退休时能否将已经享受的教龄津贴作为离退休费基数带走:西乡县单晓丽

单晓丽同志:

来信询问企业中所办学校的教师能否将已经享有的教龄津贴作为离退休费的计算基数的问题,经向有关部门请教,现回复如下,仅供参考。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企业中所办学校的教师和医院中的护士,均没有实行教龄津贴和护龄津贴制度。但有些企业参照社会所办学校和医院的规定,已经实行的教龄津贴和护龄津贴,可以作为离退休费的计发基数。

百事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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