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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10月31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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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如何确定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军队转业干部,1994年7月离开部队,被安置到省内一家国有大型纺织企业工作,可是到地方已经一年多了,我的工资一直没有确定,总是向企业临时预借生活费用。请问,我的工资该如何确定?什么时候才能确定下来? 宝鸡马振华

马振华同志:

陕西省劳动厅1995年9月15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发[1995]19号)精神,发出了我省《关于1993年以后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陕劳办发[1995]355号)中规定:1993年10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套人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陕劳薪发[1994]179号文件颁发的《陕西省企业工资标准》。 百事通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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