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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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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三秦行

凤翔“尹家务”电价有鬼

近年,中央明令禁止农村照明用电乱收费,我省将电价限制在每度0.4元以内。最近,记者在宝鸡采访,发现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的仍有人在。

10月6日,记者接到电话投诉:凤翔县尹家务收电费比省上规定高出一倍还多,为应付上级检查,每月给村民开两种收据。

第二天,记者来到尹家务乡所在地尹家务村,先去六组一姓王的村民家了解情况。这位村民说,从去年上边通知限制电价之后,这儿收电费就开“双单子”,小单子说是“水费”,其实还是电费,一度电最低收0.65元,后来常常高过这个价。问其原因,王说:“村上讲电费包不住。”记者问有无人情电、权力电?这村民说:“肯定有。有些‘歪人’有钱或有权的,(用电)少花钱,电工也不会把人家咋样。”在另一家,一姓张的村民说:“8月(他家)6度电收4.6元,这个月收5.6元,一月比一月高!”一个姓王的妇女还拿出10月1日的电费单:7度电开了两张条子,一张2.8元,一张3.6元。村民们说:“有的人,一冬烧电炉子取暖,也不收钱。”“电工和村、组的头儿很少交电费。”“去年冬一度电还涨到一块钱哩……”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这个村临时用电还有“土政策”。比如,村民做门窗,规定每平方米收8元钱,电工收钱走人,从来不开收据;盖房架楼板,要收50元……村民王某说他盖房架楼板,只收了18元,“因为关系好,电工看了面子”。记者看到,这个村按0.4元限价开出的“正规单据”,有两种:一种是凤翔县乡(镇)电管站收据,长条形状,有去年10月、12月到今年10月的;另一种用的是省农电管理局发的“农村用电收费票据”,小方形状。前者无任何印章,后者号码错杂无序。尤令人奇怪的是,该村还自印“收费卡”,每随“正规单据”一起开出,号码更乱。如今年8、9、10月份的,是4755、4119、2105!这些“卡”,不仅印鉴全无,属地地道道的“白条子”,而且在不同人家,竟发现两张同年同月号码皆为3857的“收费卡”!

记者通过六组组长王宗清,找到第十三、十四组的电工师某某。师讲:“一度电从没有超过0.4元的收费。”王组长却说:“实际电费不等,五毛、六毛都收过,最高是七毛一度。”记者问,为啥这么高?王解释:“原因是电费与农民的用水费粘着哩,水费包不住,加在电费上;电费包不住,就加在水费上。”“水费是多少?”记者问。王答:“也没个下数,最多每人一月五六毛吧。”记者从收集的单据看,早在1991年元月,该村每度电已达0.77元,此后并未大减,直到1994年开“双票”以来,照明用电始终在0.8元左右的价位上居高不下。

记者要看电工家的收费单,师说:“在老屋,在我妈家。”“咱们去看看”。这个电工顿时神色尴尬,连忙说:“老屋没人,都下地去了。”然而。这时日落西山,天已擦黑了。记者又到组长家看单据,王宗清翻腾许久,一张也未找到。王说:“这个月的单子,电工是撕给我了,一张电费,一张水费。说是五块,我还没交钱呢。”记者问:“你家用了多少度电?”王答:“我没有看。”

夜色溟蒙。记者又找到八组组长许智斌,问村里有无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许组长一口否定:“没有。”他取出电费收据,也是“双单子”(有张正规收据上没有印章),今年8月、10月的合计电价分别是0.86和0.88元。记者问:“电费为何包不住?”许组长说:“是电路问题,老线路没整改,风一吹断线,电损失大。”(据村民反映,这个村多年未增办电设施,线路虽旧,断线并不多见。)记者要求带走票据,许组长死活不肯,说内中有“不好说”的原因,苦笑着请求记者“理解万岁。”

这一天,凤翔县委书记齐宗德同采访记者一道去尹家务乡,在这个村的乡政府会议室,乡长还当面介绍了他们如何落实上级指示,治住了电价的经验。

10月8日,记者出示电费单据。县电力局局长指着乡(镇)电管站的长条收据说:“这种票是我们早就作废了的!”当记者谈到电价“超标”该村的理由是“限价包不住”时,这位局长说:“为稳定大局,国家和省上让利于民,一度电0.40元,是按各村报上来的度数收的。即使农民多用少报,亏的部分国家都全部承担了,这根本不存在‘包不住’的问题!”

显然,“尹家务”电价有鬼。齐书记当场表示要立即查处。

本报记者薛瑜阳三秦都市报记者马为丽 民声报记者李振生各界导报记者张宝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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