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反腐倡廉三秦行胆气正 行动快 手腕硬
宝鸡市“唱响”查处贪贿大案“重头登”
结案八百八十一件十名县级一百一十四名乡级干部受惩追回,赃款六八百四十九万余元
本报讯 宝鸡市一直把查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头戏”,两年来,大胆抓,下硬茬,在我省率先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反腐败斗争的发展。
宝鸡市领导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以权谋私危害最大。因此,对涉及领导干部影响极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市上几大班子领导分工,实行“联系重点案件制度”。他们为执法执纪部门撑腰壮胆,随时听取调查汇报,积极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题,使全市案件查处措施硬、力度大、进展快,取得了实际性进展。
两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961件,查结881件,处理802人,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1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49.78万元。其中,市上立案44件,涉及县级干部25人,现结案35件,10名县级14名科级干部受到惩处,8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回赃款376.74万元。
这批大要案主要有:原市委委员、眉县县委书记马根旺等14名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收受钱物案,追缴违纪资金35万余元;市民政局局长茹小魁、副局长白应文等6人私分救灾募捐及民政利息款28万元贪污案(此案正交法院审理);原市外事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景兴私分外汇、贪污侵吞公款案;原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林、政协副主席崔振华各自动用公款4万、3.5万元,为自己购买住房、支持女儿从商牟利案;原宝鸡师范学校副校长魏志英4.7万元公款私存案。以上案犯大多已受到国法严惩或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宝鸡市有关县区还查处了原千阳县工商局长刘尚文、陇县东风镇党委书记王文祥、凤翔县姚家沟乡乡长曹璋、扶风县法院经济庭副庭长赵永平、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简康明等一批科级领导干部受贿或贪污在万元以上的大案。目前,这批罪犯均已被判刑。 本报记者薛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