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忤逆子踢母身亡糊涂人庇护凶犯
事情发生在1995年9月5日。西安市太华路生产后村于爱忠的母亲吉盼景突然去世,有许多可疑迹象。公安西安太华路派出所果断决定:传讯于家父子。
于家此时正在办丧事。吉盼景的老伴于立法悲愤无言。长子、次子、三子带着重孝来回忙着,应付前来吊丧的同事、亲友。于家老四也挂重孝,木然地坐在家中。灵堂在哭泣,花圈、挽联在秋风中瑟瑟发抖。接到传唤,于家父子顿时呆住了。于立法说:“老伴不在了;我们忙,有事就在这儿问。”于家老四一言不发。后来,在民警的开导下,父子俩来到派出所。“我妈是走路时绊了一跤摔死的。”“老伴是走路时不小心摔死的。”口供一致。审问在继续,时间在流逝,于家父子的证词一次次被推翻。
“于家要火化尸体了”。当听到这一信息,派出所所长李万红电话通知三兆火葬场:“这是起非正常死亡,尸体不能火化。”在火葬场,干警及法医将死者吉盼景的尸体从冰柜中抬出。脱衣、体表检查,未发现明显伤痕。将死者头发刮掉,在头后部发现明显伤痕:颅脑成闭合性损伤造成人体死亡。另外还查出左锁骨骨折。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于爱忠终于开口:“我妈是在向外跑时,我从后面将其踢倒,她倒下时,碰在门柜上反弹回来,头磕地而死。左锁骨是碰到门上时,碰断的。”于立法也讲了真话。
于爱忠26岁,系西安搪瓷厂工人,与父母同住生产后村132号。于从1989年开始吸毒,后戒过两次。因吸毒,同父母发生矛盾。特别是与母亲在生活中发生琐事,冲突不断,时常殴打其父母。9月4日,其母做晚饭时,于爱忠又寻衅闹事,用拳、砖殴打其母。其母在丈夫催促下,夺门而逃,被从身后追打的于爱忠用脚踢倒,碰在门柱后又反弹倒地,心衰而亡,事发后,于家合计,其母已死,儿子可能要蹲班房,便订立攻守同盟,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法律,谁就会受到法律无情的制裁。
(魏晓林)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