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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11月2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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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领导批示办案”

程晓杰王安宁

近年常有经某领导批示某积案终于有了说法,或某案件一出来某领导就亲自批示该如何如何办的消息见诸报端。这种现象既从一个侧面表达了我们党和国家健全法制的坚强决心,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存在的“人治”因素和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性。

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长远目标说,是要建立一个人人知法守法、法律而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扰法为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几十年来也一直是我们法制工作的总原则。但为何现在有些案件仍然欠拖不决,非要领导出面才有结果?为何有的案于总使领导不放心,非得先来个叮咛?凡经领导干预才有结果的案子,凡需要领导叮嘱的案子,人们有理由对办案人员的动机或能力打问号。究竟是为了捍卫法律尊严、保护人民,还是迫于领导手中的权力?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一些领导人既然可以通过权力,使案件向好的方面发展,也就可以通过权力使案件向坏的方面演化。可以说,这是近年社会上以权制法、以权压法现象不断出现的根本原因。所以从法治方面看,领导对案件进行批示,是一种隐含着危险成份的不正常现象。当然不可否认,通过领导批示,还是解决了许多案子,维护了法制的权威,但这种行为本身仍是法治的“独立性”所不容许的。

领导批示案件,是在中国特殊国情下产生的,是由人治到法治的过渡产物。目前没有不行,但过多就会妨碍法制建设。我们只愿这个过程能尽量短些。当秉公办案不再需要领导批示之时,那中国法制建设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就指日可待了。21

编后感言

由陕西百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这次“直言录”征文,到今天就结束了。此次征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和支持,共收到来稿384篇,《直言录》已刊登了其中45篇,本报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从中评出优秀征文8篇,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直言录”有奖征文结束了,这个专栏我们还将继续办下去,并坚持“直言”不搞无病呻吟、隔靴搔痒、花下风月的扭捏文字,坚持《直言录》敢说、直说、说到点子上的风格,把这个专栏办得更加尖锐泼辣,更加贴近民众。

感谢给《直言录》写来文字的朋友们,并希望有更多的人成为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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