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大力度治理环境污染。从今年至1997年3年内,对3.46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并限期治理685家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凡是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或超过排污总量的企业,其自有资金必须集中用于污染治理,未搞好污染治理的不得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