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该给劳模奖什么?
本报记者桂子
春潮涌动,万物复苏。一些企事业单位奖励先进人物和劳动模范的稿件,近期纷纷涌入报社编辑的案头。编辑阅罢众多来稿感触良多,由此引出“该给劳动模范奖什么?”的思考。
某集团公司日前在1995年度表彰大会上,重奖一名全国劳模1万元,若干名公司级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的专家分别受到2000元奖励,其他各类先进个人也受到金额不等的奖励;
某矿务局近日重奖若干名部级劳动模范,每人奖励5000元;
某县县委、县政府最近拿出50万元,重奖全县经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其中个人得奖金最多的为1.3万元……
这种变昔日的红榜、奖状为今天的较丰厚的物质奖励,既是对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种肯定,又是对先进模范人物无私奉献的一种回报。但单纯的重物质奖励忽视精神奖励也是不足取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所作出的突出贡献,是不能用有限的物质所能衡量的。我们倡导既重精神奖励又适度物质奖励的做法,但绝不是简单的将奖金一发了之,而应该更多地注重精神奖励,使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既有荣誉感,又有成就感。既有名又有利。
劳动模范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思想的代表,她似一面旗帜,给职工以激励,给职工以启迪,给职工以示范。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也是寻常普通人,他们也需要生活、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我们可否寻求一种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好方法呢!在解决好劳模和先进人物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前提下,奖励“精神食粮”此乃一种。有的企业给省、部级劳模每年报销500元书报费;厂级先进个人每年报销300元书报费;车间先进个人每年报销100元书报费。保持荣誉者,可常年享受此待遇。此法好处有二:一是提高了奖励先进的品味;二是可长期保持奖励效应。第二种值得称道的奖励,就是“上学深造”。有的大型企业集团每年选送50名40岁以下的年轻劳模公费到各类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学成后企业量才重用并进行跟踪考核,使劳模永葆其先进本色。三是奖励劳模和先进人物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取经”乃至“出国考察”,这样既有利于先进人物长见识,找差距;又有利于先进人物立足岗位,取长补短,奋发向上。我们说,不论是精神奖励还是物质奖励,都要让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物质奖励要奖得大家心跳,精神奖励更应如此。真正使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成为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赶有目标,学有榜样,这无疑对人们的价值取向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