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30万元的员工押金和工资是如何索回的
在我省曾一度被新闻媒介所关注的陕西博瑞营销广告有限公司65名员工诉该公司非法收取员工押金案,如今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此案的部分裁决在费尽周折后于近日得以执行完毕。4月底,这65人终于从西安碑林法院领到了总计近30万元的押金及所欠工资的银行存单。
虽然我报在去年底对此案的审理裁决做过报道,但有必要在这里将案由再作一简单交待。博瑞公司在1993年9月至1995年10月期间,以招聘为名,收取65名员工500元至800元不等的“风险责任押金”共计25.7万元,并全部用于经营。去年5月1日开始租赁西安东方商厦一楼成立博瑞商场开始营业,一些员工被派往博瑞商场上班。去年11月1日,因博瑞公司拖欠租金未付,东方商厦的法人北大街商场按双方合同规定扣押了博瑞的商品,员工们自此失业,博瑞经理一度也不知去向。65名员工在近30万元的押金及部分工资无处索要的情况下,申诉至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优先保障劳动者就业、生活的司法原则,省仲裁委员会迅即于去年11月24日对事实清楚部分做出了立即退还押金及所欠工资的部分裁决。去年12月4日,申诉员工拿着生效的裁决书申请西安碑林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的错综复杂给碑林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被执行人博瑞公司说,员工的押金已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账上存款也所剩无几,主要资产117万元的货物被北大街商场扣押,给员工还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法院经过调查证实,博瑞留给法院可供执行的也仅有北大街商场扣押的货物,并且认为北大街商场扣押博瑞公司财产的行为是非法无效的。
去年12月21日,碑林法院一行7人来到北大街商场准备就地封存博瑞被扣货物。面对法院的执法行为,北大街商场却有不同看法:博瑞拖欠租金,他们扣押了博瑞的货物是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办的,其出发点也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法院执行人员以法服人:博瑞拖欠租金,北大街商场应该依法起诉,而不应毫无法律依据地扣押博瑞货物,即便有约在先,也是违法无效的;省仲裁委的裁决已经生效,法院必须给员工有个交待。同日中午,北大街商场只好派人配合法院人员去仓库封存博瑞的货物。然而待库房门打开,呈现在面前的主要是一堆过期和即将过期的食品,显然法院不能封存这些东西。
法院又进行合议。他们认为,虽然北大街商场和博瑞公司在博瑞被扣货物“117万元”这个数目上尚存争议,但在北大街商场得到落实的已有37.8万元,这些足以支付员工30万元的押金及工资。于是决定从北大街商场的银行账户上直接划去30万元款项。然而,北大街商场的开户行西安工行北大街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对此又极为不快:现在银行本身就竞争激烈,北大街商场又是他们的大户,法院将钱这一划走,企业没准都会将钱从这儿转移,影响银行利润指标完不成谁来管呢?但在法院及有关方面细致的思想工作面前,银行负责人只有徒叹奈何了。去年12月29日,法院办案人员获得工行西安北办的配合,将北大街商场的30万元划到了西安碑林法院的帐户上。员工的押金及工资总算有了着落。
本来这笔钱早应发给员工,但鉴于部分申诉员工与博瑞公司仍存在债务,于是法院决定执行和解。对员工所欠博瑞财物和资金进行了清理后,将30万元发给了员工。
免费为员工们代理诉讼的田亚强律师感慨地说,虽然此案的执行遇到了很多阻力,所涉各方也都有各自的苦衷,但法律是无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容侵犯的。这个案子告诉人们,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在我国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都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将自身的行为规范到法律的轨道上来。
本报记者张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