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费的做法
百事通先生:
最近,我们单位召集退休职工会议,提出将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按照一定年限一次性结算给退休职工。请问,这种做法符合国家规定吗?
兴平杨志勇
杨志勇同志: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国家劳动部在劳部发[1995]262号通知中指出:……凡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凡不符上述规定,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必须立即纠正。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