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离休干部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做了哪些调整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离休干部,据说国家已对离休干部的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不知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具体标准是多少?从什么时候起执行?
西安唐怀礼唐怀礼同志:
根据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西安地区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问题的通知》(陕老干发[1995] 31号)规定:西安地区离休干部的防暑降温费比照陕劳发[1995]211号《关于调整西安地区职工防暑降温标准的通知》执行,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买成防暑降温用品发给离休干部。另:陕劳发[1995] 211号文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具体标准是:(1)防暑降温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2)防暑降温费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调至2元;其他工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每人每天调至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天调至1.00元。(3)本规定从1995年开始执行。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