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推荐一份集体合同
本报评论员
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经过平等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健全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可以说是我省目前在国有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较为规范的一份,本报今天特予以推荐,供大家学习和借鉴。(合同全文刊本报今日第三版)。
我们之所以向大家推荐这家企业的集体合同,是因为:这份集体合同紧紧围绕《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结合企业实际把《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标准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以具体化,各项条款的相关指标尽量做到了量化,便于立约双方履行和检查监督;这份集体合同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在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强化了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这份集体合同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写了进去,有利于建立企业利益共同体;这份集体合同强调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领导地位,保证企业两个文明一起抓和“四有”职工队伍的建设。总之,这份集体合同的签订使职工和企业的利益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点工作,抓住了这个重点,就可以使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了机制上的保证。实施《劳动法》一年多来,我省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进度不断加快,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但必须看到,这项重点工作无论是进度还是质量,都距《劳动法》的规定和职工的要求有明显的差距。当前,要着眼于建立平等协商的机制,努力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兑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工作的进度。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要作为重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要作为一种制度在企业固定下来,具备条件的其他国有企业要积极稳妥地推行,乡镇企业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任务,配备得力干部,力争年底全省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达到1000家,实现省总九届四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
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总开关、总枢纽,是各级工会组织工作的“牛鼻子”,也是本报宣传的中心内容之一。我们将大力推广各单位在推行这项制度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和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